大家應該都知道,在我們國家,女性職工若是懷孕生產的,在生產之後是可以依法享受產假的,並且在產假期間,如果是繳納了生育險的職工還可以享受生育津貼,也就相當於是產假工資,那麼產假是全薪還是底薪?產假工資公司出還是社保出?
一、產假是全薪還是底薪?
關於這個問題,小編在這裏可以給大家肯定地説,產假是全薪的。具體規定如下:
對於休產假的產婦,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其懷孕前的工資標準全額發放,而不是隻發約定的底薪。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職工再生產時是參加了生育險狀態的話,那麼其在生育津貼可享受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還有就是要特別主義的,用人單位在女性生產或是哺乳期間,不得以其懷孕、生產等為由剋扣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在法律上以上行為是違法的。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用人單位應該按照員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如果是沒有參加生育險的職工,那麼她的工資標準應該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發放。如果是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就按照生育險的相關規定進行報銷,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二、產假工資是公司出還是社保出?
懷孕的女職工,在產假期間工資必須按照規定照常發放,並享受全勤待遇。目前,在我們國家產假工資一般由用人單位發放,產假工資的存在保障了女職工在產假期間的基本生活,也讓其有了經濟來源。生育津貼換句話説就相當於產假的基本工資。這一部分津貼是由社保機構先給用人單位發放,然後用人單位再發放給職工。
根據規定,職工產假期間,生育津貼先由用人單位逐月墊付,在用人單位確認已經將生育津貼進行墊付後再由社保機構的相關部門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由社保部門委託相關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職工。若是職工的生育津貼高於本人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剋扣;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生育津貼不繳個人所得税。